关于征求《金华市企业技能人才中级专业技 术资格评价条件》意见的函

根据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有关规定,现就《金华市企业技能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建议。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0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我局。

联系人:朱昱蓓

联系电话:0579-82469650

传真:0579-82469663

电子邮箱:149673774@qq.com

邮寄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处

邮编:321017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金华市企业技能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docx

关于印发《金华市企业技能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原文

关于印发《金华市企业技能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关于印发《金华市企业技能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条件》(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反馈






 

  


 

 


征集部门: 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1-10-14 截止日期: 2021-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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