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省医药行业食品质量技术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0月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联 系 人:毛风波
联系电话:0571-88903330
传 真:0571-8890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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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邮编310012。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浙江省食品质量技术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1 浙江省医药行业食品质量技术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量化赋分标准.pdf
附件2 工作业绩评分参照表.pdf
征集已结束,谢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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