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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全省农业科技大会精神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农业科技创新的批示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农业科技进步在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中的关键作用,市科技局牵头起草编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联系人:王凯,电话:89292209,传真:89292206

2、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科技局

3、反馈意见时间:9月29日—10月12日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编制说明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9月29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农业是基础,也是短板,根本出路在科技创新。为充分发挥农业科技进步在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中的关键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浙委办发[2021]31号)、《关于高水平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的意见》(甬党发[2021]1号)和全省农业科技大会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争先创优进位和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总要求,以创新驱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创造高品质生活为目标,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统筹部署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培育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全面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提供科技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创新驱动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技术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农业综合效益和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创新平台、创新主体及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农业科技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农业农村创新创业生态更加优化。“十四五”期间,实施现代农业科技创新重大项目100项,通过省级及以上农业新品种审(认)定100个,新增市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3家以上,培育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5家,培育省级农业科技园区2家,高新技术企业及星创天地累计分别达到100家、50家,在现代种业、农业生物技术、绿色智慧高效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创新能力达到国内先进,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10万元/人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重点领域,提升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1.加快现代种业自主创新。坚持品种产业化应用导向,以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优质供给为目标,立足宁波市特色优势种质资源,聚焦有创新基础的水稻、瓜菜、畜禽、水产、林特等优势物种,持续推进农业种业自主创新科技项目的实施,重点开展种质资源收集保护、鉴定评价、挖掘利用、精准育种等关键技术研究,构建种质资源精准鉴定评价数字化平台,推动经验育种向精准育种转变,育成一批高效生态、进口替代、特色优势、优质功能新品种,抢占现代种业制高点。

2.推动绿色高效农业创新发展。以绿色、生态、高效为目标,重点开展设施农作物连作障碍综合防控技术、耕地质量提升与保育技术、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技术、农业环境修复与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技术、动植物病虫害风险预警与综合防控技术、水产病害防控与健康养殖技术、绿色低碳种养结构与技术模式等关键技术研究与集成创新,提高科技支撑农业绿色发展能力水平。

3.推动农业生物技术快速发展。瞄准生物技术发展前沿,开展现代农业生物技术应用研究及产品开发,重点支持农业增效、病虫害防治领域基于生物组学的靶标发现与精准控释技术,植物生长调节剂、生物肥料、新型饲料蛋白源与促生长饲料添加剂、新型兽药和疫苗研发及动物(水生生物)疫病快速检测诊断技术研发,培育发展农业高技术产业。

4.推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技术创新。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农产品追踪溯源、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技术研究,重点支持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保鲜技术、食品微生物组学、合成生物学、食品营养与健康、食品生物安全、食品智能化加工及高值化利用、传统优势食品品质保持与提升等技术研究,在食品安全检测与风险评估、特需与个性化定制食品、新型营养健康食品创制等方面攻克一批关键技术,取得一批有影响力的标志性成果,满足人民群众健康生活的需求。

5.推动智慧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瞄准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需求,重点开展高精度、高可靠、低功耗农业生产环境和动植物生理体征专用传感器、设施农业技术和微型、轻便、多功能农机装备研发,突破农业大数据融汇治理技术、农业信息智能分析决策技术、云服务技术、农业区块链协同技术及农机装备运动控制、位置感知、精准作业等共性关键技术。聚焦数字化育种、数字田园、数字牧场、数字渔场、数字工厂、智能农机等领域,推动技术集成应用与示范。

6.推动乡村创新实践。遵循乡村自身发展规律,体现农村特点,推动绿色宜居村镇技术创新,重点开展既有住宅与新建住宅功能提升、村镇生态建筑节能材料、传统村落与传统建筑保护、村镇环境治理与新能源利用、村镇固体废物无害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乡村治理数字化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究,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市创建中,建设一批地域特色鲜明、技术针对性强的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建设新模式,促进科技成果更多惠及民生改善。

(二)聚焦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7.全力支撑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围绕“米袋子”“菜蓝子”等重要农产品供应,加快粮食、蔬菜、畜禽、水产等领域优质主导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强化农机农艺融合、良种良法配套,大力提升农作物单产水平和畜禽、渔业生产水平。进一步推动绿色智能储粮技术及装备应用,提高安全储粮技术水平。到2025年,确保全市口粮自给率和生猪自给率分别达到**%和**%。

8.做精做强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以发展现代绿色都市农业强市为目标,按照现代产业集群理念,推动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商业模式创新,打造一批经典农业产业园区。培育发展现代种业、生物农业、营养健康食品及跨界融合农业等新兴产业,培育发展现代农业产业链。深入实施农业品牌强农战略,新培育“品字标”浙江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10个。

9.提高科技创新供给转化能力。有效整合现有科技资源,组建农业农村“三农四方”科技联盟,建立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的科技协同创新机制,支持各类农业创新主体开展农业重大技术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优化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的形成机制,推进农业应用基础研究、技术创新与转化应用一体化部署,形成系列化、高质量的农业技术成果包,提高农业科技创新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聚焦创新策源,加强农业协同创新支撑体系建设。

10.构建高能级农业科研平台。支持省部共建农产品安全危害因子与风险防控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甬江科创大走廊,培育建设以现代种业为重点的市级实验室及技术创新中心1-2家,提高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源头供给能力。深化市内科研机构及农业企业与浙江大学、浙江省农科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等单位的合作,开展协同创新,建设产业技术研究院。加快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建设,到2025年,新增省级重点农业企业研究院5家以上。

11.促进农业园区创新引领发展。以创新驱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导向,按照全产业链建设思路,重点加强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园区及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带建设。引导科技创新资源进一步向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园区等集聚。强化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在园区的试验试点,将园区建设成为全市农业创新发展的先行区。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市)创建省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和现代农业园区。到2025年,新建省级农业科技园区2家以上。

12.加强农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深入推进星创天地建设,面向科技特派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创新创业主体提供专业化、开放性、一站式综合服务。强化农作物、林特、畜禽、水产等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体系建设,统筹构建分子育种技术、种业大数据信息等共享服务平台。

(四)聚焦企业主体地位,加快农业科技型企业梯队培育。

13.打造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引导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力度,逐步成长为具有产业链主导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持续推动种业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价值链深度融合,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业龙头企业5家。在特色农产品、生物农业、营养健康食品等领域打造一批全国知名企业品牌。到2025年,培育产值超过10亿元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 家、5-10亿农业龙头企业5家。

14.壮大一批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暨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推动农业高新技术企业扩面提质。建立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库,在技术创新、创业服务、融资担保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支持其快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到2025年,全市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0家以上。

15.培育一批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海外高层次人才及乡贤带项目、带成果等创新创业,领办创办一批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引导有实力的农业龙头企业投资生物农业、智能农机装备等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孵化一批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农业企业加强技术研发,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提升一批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实现传统农业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转型。

(五)聚焦人才引育,提升农业科技服务能力。

16.加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引育。依托“甬江引才工程”,遴选支持农业科技领域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发挥国家重点实验室、省农业重点企业研究院等平台作用,加速培养一批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农业企业科技人才。鼓励青年科技人才及创新领军人才牵头承担市级及以上重大科技项目和平台载体建设,培养造就一批青年科学家、学术带头人和科研骨干。

17.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改革。进一步拓宽科技特派员来源渠道,完善精准选派机制,构建形成与农业科技服务需求和特点相适应的“十百千”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围绕乡村产业发展需求,推动科技特派员拓展服务领域,实现产销对接、全产业链覆盖,打造“科技特派员+合作社”“科技特派员+星创天地”“互联网+农业科技服务”等新模式。支持科技特派员领办创办协办创新实体。市县联动每年向全市乡镇派遣各类科技特派员1千人以上。

18.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全市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与推广服务团队作用,以实践“主导产业+技术团队+产业项目+示范基地”为抓手,不断提高技术服务水平。实施基层农技推广机构人才素质提升计划,通过开展定向培养及实施知识更新工程,加速人才队伍年轻化和专业化。以实际贡献为重要指标,完善人才评价标准,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建立科学的农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19.提升农业从业者的科技素养。加强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的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深化“两进两回”行动,支持鼓励更多的科技特派员、高校毕业生、乡贤等返乡创新创业。充分发挥涉农高校、农业技术培训学校等载体作用,加强农业从业者农业技能培训和科普宣传,进一步提升农业从业者科学素养,培养更多的乡土专家和科技型职业农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农业科技工作专班,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要发挥牵头作用,统筹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各项工作,其他市直有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区县(市)政府“一把手”抓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机制,谋划创新举措,加大推进力度。

(二)深化农业科技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农业科技管理体制创新,强化科技、产业部门协调联动,健全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着力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障碍。完善农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机制,推行“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攻关模式,提升科技攻关的精准性和高效性。加强科技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

(三)加大农业科技创新投入力度。优化、统筹科技发展资金、农业发展资金等农业科技相关财政专项资金投向,加大对现代种业、生物农业等领域科技创新和农技推广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确保农业科技投入强度。鼓励企业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科技创新领域。推动科技计划项目、平台、人才一体化实施。鼓励支持协同创新,承担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四)营造创新生态。创新宣传工作的理念、手段和内容。加强创新创业成就宣传,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大科技创新成果、创新创业品牌宣传力度,加强对有创新潜力的中小型企业和个人宣传,改善科技创新生态,激发创新创造动能,营造良好的农业农村科技创新生态。

征集部门:宁波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1-09-29 截止日期: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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