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建设产教融合试点城市的任务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工作要求,我委牵头编制《宁波市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和 《宁波市加快推进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建设实施方案》,现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 office_shc @nbdpc.gov.cn; 2、电话/传真:0574-89183985; 3、 邮件: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23楼2303室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收; 反馈建议和意见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9月29日
附件:1.宁波市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pdf 2.宁波市加快推进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