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在我市的实施,根据相关要求,结合《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余姚市限制养犬工作的实施意见》(余政发〔2019〕8号)文件精神,我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负责起草了《余姚市养犬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余姚市养犬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2021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30日,联系人:邬警官,联系电话:0574-62866327。 余姚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5日 余姚市养犬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余姚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公告如下: 一、将城区谭家岭路——梁周线——姚江——玉立路——丰山路——子陵路——东江——北环东路——达环路——月梅路——望湖路——兵马司路——子陵路——城东路——谭家岭路由路、河形成封闭圈内的区域划入重点管理区(其中封闭圈内古路头村、磨刀桥村、谭家岭村、西郊村、二高村、丰山前村、胜山居委会、胜一村、皇山桥村所管辖自然村区域不列入重点管理区); 二、将兰江街道所辖的金色兰庭小区、日月星苑小区、新新家园小区,阳明街道所辖的锦江华园小区、北辰雅苑小区、翡翠珑湾小区、悦龙湾小区,凤山街道所辖的中山家园小区、阳光花园小区,梨洲街道所辖的乔登国际花园小区划入重点管理区。 以上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