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余姚市养犬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为推进《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在我市的实施,根据相关要求,结合《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余姚市限制养犬工作的实施意见》(余政发〔2019〕8号)文件精神,我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负责起草了《余姚市养犬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余姚市养犬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的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限2021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30日,联系人:邬警官,联系电话:0574-62866327。

余姚市公安局

2021年9月15日

余姚市养犬重点管理区、一般管理区的公告

(征求意见稿)

为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根据《宁波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余姚市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的公告如下:

一、将城区谭家岭路——梁周线——姚江——玉立路——丰山路——子陵路——东江——北环东路——达环路——月梅路——望湖路——兵马司路——子陵路——城东路——谭家岭路由路、河形成封闭圈内的区域划入重点管理区(其中封闭圈内古路头村、磨刀桥村、谭家岭村、西郊村、二高村、丰山前村、胜山居委会、胜一村、皇山桥村所管辖自然村区域不列入重点管理区);

二、将兰江街道所辖的金色兰庭小区、日月星苑小区、新新家园小区,阳明街道所辖的锦江华园小区、北辰雅苑小区、翡翠珑湾小区、悦龙湾小区,凤山街道所辖的中山家园小区、阳光花园小区,梨洲街道所辖的乔登国际花园小区划入重点管理区。

以上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

征集部门:宁波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1-09-15 截止日期: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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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政策挺好!希望能落实到位,给老百姓一个保障
提交日期:2021-09-24 10:31:08
1、希望对养犬进行规范化管理。2、建议加快对养犬事项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提交日期:2021-09-24 10:29:15
希望能够真正落实到实处,持续加强城区小区内犬类规范管理!
提交日期:2021-09-24 10:27:31
建议:严格落实执行该政策,对违规行为按规定处置处罚
提交日期:2021-09-24 10:27:07
政策是好的,实行要严,措施要到位。
提交日期:2021-09-24 10:26:56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