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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起草的《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有修改意见,请于9月22日前反馈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联系人:卓晓菲

联系电话:0578-5526796

电子邮箱:yhhbxk@163.com

邮寄地址:云和县梨园路40号

意见反馈结束日期:2021年9月22日


附件:

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docx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云和分局

2021年9月10日

征集部门:云和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1-09-10 截止日期:2021-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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