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根据《中共宁波市委政法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公办〔2021〕9号),结合我区实际,中共鄞州区委政法委员会、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鄞州区教育局共同研究制定了《2021年鄞州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9月9日至9月17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途径: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鄞州区公安分局(鄞州区惠风西路10号),并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联系人:傅锡军,联系电话:81985093 附件:《2021年鄞州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鄞州公安分局 2021年9月9日 2021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 专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强化安全防范工作,切实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根据《中共宁波市委政法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甬公办〔2021〕9号),自即日起至2022年1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继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治安保卫工作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破解难点,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打造校园安全升级版,抓实抓好全区校园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努力实现“三严防、三提升”工作目标,即:严防发生侵害学生儿童人身安全的恶性案件,严防发生涉校园重大安全事故,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重大敏感事件、闹事事件;进一步提升校园安全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校园风险防范化解能力,进一步提升部门联动工作效能,按时保质完成《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清单》年度目标及“四个高标准”建设任务。 二、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坚持开展经常性的校园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要加强对校园内部保卫力量、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落实情况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逐一列名挂账、督促整改、盯办落实,严防出现死角盲区。要加强对新进教职员工的身份背景核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存在违法犯罪记录、不宜从事校内工作的人员,要建议及时调整或调离相关岗位;特别是对校园保安员、门卫等安全保卫人员要严把准入关,加强日常管理培训教育,确保保卫队伍安全可靠。 (二)进一步强化校园智慧安防能力建设。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细化考核标准,持续推动各镇、街道加强校园安全防范能力建设,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相关要求。要逐校摸排安防建设的短板和缺口,找准存在的问题和症结,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一校一策”方式针对性研究解决,强化校园安全保卫队伍建设、物防设施建设、技防系统建设,确保如期完成校园专职保安员配备、封闭化管理、一键式紧急报警和视频监控系统100%达标的任务目标。要按照《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政法委 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关于加强全区校园智能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和政府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指导监督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加快推进“智安校园”四大系统建设并实现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联网,依托大数据精准赋能,积极打造“智安校园”升级版。年底前,全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均要达到“智安校园”建设标准要求。 (三)进一步强化涉校矛盾风险预警防范。教育部门要健全完善涉校安全风险定期汇集梳理、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向学校发布安全风险提示,提醒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公安机关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三为”活动,会同政法、教育等部门以及基层组织、群防群治力量,深入辖区学校和百姓家庭,全面排查各类涉校矛盾纠纷,及时推动多元调处、源头化解,严防各类矛盾风险交织叠加,严防激化升级引发涉校个人极端暴力案事件,坚决依法联动治理“校闹”。要深入摸排校园周边重点人员,逐一纳入工作视线,落实动态管控措施。积极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基层组织加大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力度,督促落实日常监护和治疗措施,严防在校园周边肇事肇祸危害师生安全。 (四)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政法机关要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的作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针对校园周边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联合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校园周边良好秩序。要加大对校园周边出租房屋等重点部位和网吧、游戏厅等重点行业场所的清理整治,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公安机关要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优化交通组织,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引导车辆和人员有序通行;要优化警力配置,强化上放学时段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加强校园周边定点执勤和网格化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欺凌、伤害等涉校违法犯罪,切实增强学生儿童安全感;要牵头制定细化“护学岗”工作规范,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具体执行的工作机制,完善公安民警、警务辅助人员、学校保卫人员、教职员工和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的护学机制,确保年底前“护学岗”设置率全面达标。 (五)进一步强化联动应急处置机制。要充分发挥平安建设协调机制的统筹作用,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依托“平安校园”建设组织架构、专业力量和制度规范,突出各部门协调配合、家庭学校社会三方协作,优化完善月度会商、定期通报、联合整治、督导检查、应急处置、长效保障“六项机制”,切实提升校园安全整体联动效能。公安机关要始终保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人身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健全完善发案原因分析和责任倒查机制,坚决防止同类案件重复发生。对重大突发案事件,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严格落实“三同步”原则,健全涉校案件应急指挥、联动处置、舆论引导一体化应急处置机制,严防形成诱导效应,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危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六)进一步强化校园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充分利用开学季、中小学安全教育日、禁毒日等契机,会同政法、公安等部门开展反欺凌、反暴力、防诈骗、防不法侵害等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学生认知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要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引导中小学生养成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公安机关要继续选派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优秀民警兼任学校法制辅导员、副校长,针对性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安全防范指导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部署。区级层面成立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组成的2021年鄞州区中小学幼儿园“护校安园”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见附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各镇、街道政法、公安、教育部门要将“护校安园”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明确部门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每月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客观分析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限期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督查问责。各镇、街道政法、公安、教育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抓好任务分解,层层传导压力、级级压实责任。要聚焦“三严防、三提升”工作目标,加强对各项校园安全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各级领导干部要靠前指挥,集中精力抓部署、抓推动、抓督办,确保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将近年来发生过重大涉校案事件的地方和学校作为重点加强专项督导,切实补齐安防漏洞短板,定期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件频发的,要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案事件的,要严肃倒查问责。 (三)创新方法举措。各镇、街道政法、公安、教育等部门要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下大力气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努力提升新时期校园安全工作水平。要加快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建设和应用,善于发现培育创新典型,认真总结提炼新发展阶段校园安保的经验做法、突出成效等,固化工作机制,提升安保工作整体水平。要将“智安校园”建设纳入全年校园安全工作重点,认真总结固化前期建设经验,全面推进校园智慧安防建设。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将适时召开现场会或其他形式推广先进经验。 (四)凝聚工作合力。各镇、街道政法、公安、教育等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加强联动配合,健全完善联席会议机制,定期互通信息,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共同维护校园安全,切实为校园办学安全托底。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提请党委、政府协调解决,着力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等问题。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公安派出所,镇、街道教辅室于每月30日前报送本月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数据;重大案事件、重要情况信息随时上报。2021年12月30日前,各镇、街道政法、公安、教育部门要分别向区级部门报送工作总结。区相关部门将适时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各镇、街道阶段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通报。联系人:区委政法委俞炯,89295151;区公安分局傅锡军,81985093;区教育局励明海,891894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