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军家属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奉献,其就业安置享受国家和社会优待。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和省就业安置政策,不断提高我市随军家属就业安置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批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国发〔2013〕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军区关于批转省人力社保厅省军区政治部浙江省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14〕25号)和《金华市人民政府金华军分区关于批转市人力社保局金华军分区政治部金华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金政发〔2014〕5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东阳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细则》。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dongya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东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中山路甲6号),邮编:3221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dystyjrswj2@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 联系人:刘望东 联系电话:89321016 附件:《东阳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东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 年9月8日 东阳市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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