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奉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夯实人口管理基层基础,消除出租房屋治安隐患,我局制定了《全区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意见征求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21年9月2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如有疑问请联系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联系人:胡警官,联系电话:88645160。 全区公安机关集中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大排查”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意见征求稿) 为进一步加强奉化区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夯实人口管理基层基础,消除出租房屋治安隐患,决定自即日起至11月30日,在全区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大排查”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及出租房登记率。彻底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准确采集登记居住、务工信息,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流动人口春节期间未超过30天,其他时间未超过10天视作连续居住未中断),流动人口登记率、准确率和出租房登记率均达到95%以上。 (二)进一步落实房东(出租人)和用人单位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出租房房东(出租人)、用人单位负责人管理责任,《治安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16周岁以上流动人口工作单位和实有单位匹配率达到35%以上。 (三)进一步排查整治重点地区与部位。对重点部位及重点区域开展“循环式”反复排查,月排查率要达到100%,切实消除治安隐患,净化治安环境。 (四)进一步清理整理违规出租房屋。主动查处一批违反房屋租赁治安管理的行为,整治和消除秩序混乱、问题突出的群租房和违规出租住人的车棚车库等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二、重点排查整治部位 1.政府、机关驻地周边; 2.重点工程及涉及国计民生的供水、供电、供气、金融等重点要害部位内部和周围; 3.人口居住杂乱、流动量大、治安混乱、发案较多、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区域; 4.被群众投诉举报群租房和车棚车库违规出租居住较多的老旧小区; 5.出租房屋集中的拆迁地段、拆迁安置小区; 6.城郊结合部,特别是流动人口聚集、出租房屋集中的“城中村”和人口倒挂的农村地区; 7.开放式居民小区或存在治安隐患的混居楼房、院落; 8.大、中型租赁经营的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商品集散地; 9.聘用流动人口的较多的单位、部门、场所(保安、物业、物流、医院、环卫等); 10.其他治安状况复杂的部位和区域。 三、工作措施 (一)扩大排查范围,彻底摸清底数。各单位要结合新入甬人员小周期滚动排查工作机制,全面排查辖区内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底数,对系统标注不准确的人、房信息进行全面纠错,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1.认真核查,加强信息登记。结合日常入户访查、矛盾纠纷排查、行业场所检查和案件人员信息倒查等,组织警力深入社区、村庄和单位逐一入户摸排,整理归档,做到排查与登记相结合,排查与防范相结合,排查与查控相结合,及时发现登记一批未登记流动人口和未登记房源信息,对部分不再出租已自用的出租房进行系统更正纠错,准确掌握“人、房”基础信息底数。 2.重点部位、区域挂牌督办,切实整改到位。集中排查期间,各派出所要确定本辖区排查重点部位,对出租屋集中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流动人口聚居区,要组织力量进行地毯式、拉网式集中排查,采取逐户入门核对的方式,彻底摸清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底数,逐一录入系统平台。 3.充分利用大数据优势,积极拓展信息来源。要积极核查上级公安机关下发的与其他部门数据碰撞后产生的疑似数据,发现漏登失管的流动人口。 (二)加强群租房排查,不断加大清理整治力度。要按照“大排查”专项行动部署要求,抓紧组织力量、集中时间,紧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安置保障房小区等群租房集中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深入开展群租房、租住人员及安全隐患排查梳理,及时采集登记信息,做到群租房屋、房内结构、住宿人员和安全隐患“四个见底”。 1.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对群众反映集中、安全隐患较大、矛盾纠纷突出的群租房重点区域,辖区派出所主要领导要落实领导责任和社区民警主体责任,要安排专人、倒排时间,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挂牌整治,确保整治到底到位,取得实效。 2.强化常态严管严治举措。要充分借助网格员、社区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社会力量,加强出租房屋日常监管和联合执法,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问题苗头,坚持教育劝退在先、办案处罚在后,在清除违规出租房存量的同时,严格控制产生增量。 3.压实房东或出租人管理责任。按照“谁出租、谁负责”原则,督促指导房屋出租人和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落实出租人治安管理义务,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对不按规定报送相关信息的,严格依法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派出所要充分认识开展“大排查”行动的重要性、紧迫性,落实具体职责,精心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认真分析本辖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形势和现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开展。各派出所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靠前指挥,督导工作措施落实。 (二)严格落实责任。各派出所要层层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名民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市局将视情派出工作组赴各地进行督导检查,对行动敷衍、弄虚作假、措施不力、隐瞒不报的,直接通报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并报分局纪委约谈,对因漏登失控造成重大案事件或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迅速动员部署。各派出所要采取多种措施,组织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要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帮助,协调社会力量共同开展工作。要召开动员会培训会,逐级动员部署,增强责任心和工作能力,确保检查重点、内容和标准人人掌握。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形式,大力开展宣传发动,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派出所要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情况掌握,明确一名专职联络员负责信息汇总上报。每月20日前,梳理上报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战果情况、典型案事例、统计报表等况;11月20日前,上报排查整治总体情况。重大情况、重大战果和相关工作图片随时上报。工作中,各派出所要善于总结经验,挖掘先进典型。分局将以通报、举办现场小型观摩会和对先进单位及个人表彰的方式,及时总结推广各派出所典型经验做法,供全区推广交流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