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安全风险管控,指导我省药监部门开展快速、高效的严重药品不良事件调查(检查)和处置,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严重药品不良事件开展自查处理和防范,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对2009年下发的《浙江省严重药品不良事件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等3个指南进行了修订(见附件1~附件3),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填写反馈意见表(见附件4),于2021年9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zjypsc@163.com。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浙江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预防和处理严重药品不良事件指南》等3个指南反馈意见”。
附件1浙江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预防和处理严重药品不良事件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浙江省严重药品不良事件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现场检查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3:浙江省严重药品不良事件临床调查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4:反馈意见表.pdf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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