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培育田园城市打造最美县城的决定》,扎实推进“生态绿城、休闲慢城、人文古城”建设和历史文化名城(以下简称名城)保护利用工作,我局拟定了《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沿街建筑和传统建筑保护修缮利用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吸取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后,经修改现将此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 公示方式和地点: 1、网上公示: 松阳县政府网站 (http://www.songyang.gov.cn) 2、现场公示: 松阳县建设局一楼公告栏 该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2021年8月26日至2021年9月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中心(地址:公园路9号;邮编:323400;联系电话:0578-8809121),并在信封上注明“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沿街建筑和传统建筑保护修缮利用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字样。有关单位提出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印章。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2047688743@qq.com。 三、通过下方“我要提建议”在线反馈您的意见。
附件: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沿街建筑和传统建筑保护修缮利用实施意见(公示).doc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反馈意见网址:http://www.songyang.gov.cn/art/2021/9/7/art_1229355469_58976783.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