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强化采购人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规范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完善政府采购活动闭环管理,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宁波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8月6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件:1120796949@qq.com; 联系电话:89388441 联系人:徐老师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邮编:315010
附件:1.宁波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2.起草说明.doc
宁波市财政局 2021年8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