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网上征求意见

为打造最优人才生态环境,更好为各类优秀人才提供住房服务,助力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近期,温州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住建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起草了《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9年10月31日前反馈至温州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联系人:马晓文:联系电话:0577-88969034,邮箱:wzswrcb@163.com。

附件: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中共温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30日


征集部门: 温州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 发布日期:2019-09-30 截止日期:2019-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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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感谢温州市政府,《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出台,让我这个从外地来温工作的新温州人感受到温州是一座温暧的城市。       通读了《温州...[展开]
提交人:王** 提交日期:2019-10-26 21:19:25
第十条 符合第三条的人才申请配售人才住房时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为什么没有机关单位以及各级公益类事业单位? 建议:不仅只有高校、科研、企业类需要人才,机关事业单位也需要各类人才,住房是限制人才流入的...[展开]
提交人: 提交日期:2019-10-18 16:30:14
 温州一直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近些年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为打造最优人才生态环境,助力新时代“两个健康”先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出台了很多优秀人才提供住房服务的优惠政策,取得了很...[展开]
提交人:周** 提交日期:2019-10-17 09:02:52
建议“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补贴帐户的人才,享受配售人才住房后不再继续发放住房公积金补贴”。这条应删除。享受配售人才住房但要还贷
提交人:罗** 提交日期:2019-10-12 15:49:00
1、文件中没有提到每年是否限定一定数量批准通过,还是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批注,这对有住房需求的人才来讲是很大的不确定因素。应当尽量放开,不限定数量,只要符合条件即可。 2、对于第九条房源,新规划建设有一...[展开]
提交人:权** 提交日期:2019-10-12 14: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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