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草拟了《慈溪市关于全面推进依闸口管理“岗长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可在8月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问题和建议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574-63976929,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古塘街道明州路818号慈溪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渔港科,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1、慈溪市关于全面推进依闸口管理“岗长制”实施办法(试行)(意见征求稿).docx 2、关于《慈溪市关于全面推进依闸口管理“岗长制”实施办法(试行)》起草说明.docx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