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慈溪市关于全面推进依闸口管理“岗长制”实施办法(试行)》(意见征求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市政府要求,我局草拟了《慈溪市关于全面推进依闸口管理“岗长制”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可在8月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问题和建议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0574-63976929,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古塘街道明州路818号慈溪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渔港科,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1、慈溪市关于全面推进依闸口管理“岗长制”实施办法(试行)(意见征求稿).docx

   2、关于《慈溪市关于全面推进依闸口管理“岗长制”实施办法(试行)》起草说明.docx

慈溪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4日

征集部门:慈溪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1-07-24 截止日期: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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