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情况反馈
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温州市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7月7日至8月5日在市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征集期内,共收到公众意见建议122条,经过梳理汇总,现将相关意见建议吸纳情况说明如下。
一、市民彭女士建议,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基本公共教育财政的投入机制,促进师资的均衡发展。
对以上建议,我局在“十四五”规划中予以吸纳:一是完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按照两个“只增不减”要求,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逐级落实各级政府履行公共教育的经费保障责任。调整优化各级各类教育的经费投入结构,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城乡、区域、校际协调发展。完善教育投入监督管理、政策补助、成本分担、绩效评估、资金使用安全等机制,加强预算全过程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绩效。二是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探索建立教师多校“走教”保障激励制度,完善中小学教师临时性结构性短缺补充机制。推进乡村教师振兴计划,落实并优化绩效奖励、评优评先倾斜等政策。
二、市民徐先生建议,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对以上建议,我局在“十四五”规划中予以吸纳:聚焦培根铸魂、启智润心,实施“价值观引领未来”工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突出“四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浙江精神、瓯越文化和新时代温州人精神传承,全面推进大中小幼思政育人一体化体系建设,打造新时代思政育人区域样本。
三、市民项女士建议通过保证艺术教育课时方式,体现美育重要性。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2020年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已经明确提出“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的要求。根据我局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编写原则,国家已出台较为明确的政策法规,规划一般不再重复列出,故本条意见不予采纳。
四、市民彭先生、季先生等2人建议:1.要充分利用温州高校教育资源与师资力量,支持高校参与举办高品质有特色的中小学校;2.发挥教育重要的助推作用,更好服务科技创新、更好服务产业转型;3.引入“双一流”高校(985高校)在温州设立分校,打响“学在温州”品牌。
对以上1、2点建议,我局在“十四五”规划中予以吸纳:紧密围绕“一区一廊一会一室”创新格局,实施“产学研创用”学城联动工程,建立高校与地方协作攻关、开放共享机制。成立温州市高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完善全市高校专业目录,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加大高水平人才引育和毕业生留温力度。充分利用浙大、国科大温州研究院等院所优势,加强基础科研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鼓励高校发挥优势,加强与基础教育合作。
对于第3点意见,我市引入“双一流”高校(985高校)在温州设立分校在政策层面会有障碍。2021年教育部办公厅已明确提出“凡是高等学校章程载明的注册和办学地所属市域范围之外的其他地点,不得新开展全过程研究生培养。”(《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异地科研机构建设和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1〕18号)、《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异地培养研究生管理的通知》(教研厅函〔2021〕4号)),因此在规划中不予采纳。我局将全力支持引入“双一流”高校的高能级科研平台,助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发展。
五、市民陈先生等4人建议,瓯江口的发展需要体现教育优先发展,希望当地教育配套建设能有所体现。
温州教育基础设施布局规划确定的温州教育“十四五”重大建设项目中,瓯江口共有4个项目入选:在2023年建成3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2025年开工1所公办高中。规划已体现瓯江口基础教育建设内容,故不予采纳。
六、市民张先生等68人反映,“十四五”规划附件(温州教育“十四五”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中提到,温州市实验小学桃花岛分校建成时间为2023年,与原先城发集团承诺的不一致。
该校由温州市城发集团负责投资并建设,鹿城区教育局负责办学,该项目原暂定计划2023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若建设单位市城发集团能在2022年6月底完成学校竣工验收并移交,则该校建设规划完成时间可修正为2022年,故吸纳该意见。
七、市民任女士等8人反映,林里片区的配套教育设施建设滞后;市民金先生等11人咨询六虹桥仓储基地规划初中进展;市民李先生咨询蒲鞋市小学龟湖路校区项目谋划情况;市民周女士咨询实验中学七都分校的建设进展;市民徐先生咨询黄龙实验中学的投用时间;3位市民咨询龙湾开发区西单元B-17地块规划新建一所36班小学进展;市民陈先生咨询龙湾科技城中学项目投用时间;市民张先生咨询龙湾区新建学校具体项目;市民李先生咨询龙湾上海世外学校是否民办;市民郑女士咨询瓯海区梧田西单元配套的小学和初中的建设进展;市民陈先生咨询温州市第二职业中等学校一期工程交付与温州技师学院使用,并重新启动项目建设的原因。
以上30条意见主要集中在对具体建设项目反映与咨询,均不属于“十四五”规划意见征集范围,不予采纳。市民的意见建议等具体内容均已向相关属地教育部门反馈。
八、市民胡先生等4人希望更改瓯海区同人欣园的施教区学校;市民杨先生提出学校校名的命名的建议;市民金先生反映瓯海区第一幼儿园无法完全满足新瓯社区幼儿园入园;两位市民反映某学校暑期违规上课问题;市民虞先生等6人提出加大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措施,解决部分地区学区房问题;市民陈先生反映经开区缺乏优质义务教育资源。
以上15条意见中涉及某施教区的划分、某集团学校的命名、某公办幼儿园入园等具体问题,不属于“十四五”规划意见征求范畴,不予采纳;涉及教育集团化办学、优质教育资源创建,在“十四五”规划中已经有明确内容与具体量化指标“到2025年,全市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各县(市、区)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比例不低于50%”,故不予采纳。
温州市教育局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