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急性后期住院费用付费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6月25日在http://ybj.jinhua.gov.cn上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6〕82号)第十三条规定,现将反馈结果予以公示。
经过30日的公示期,截至7月26日,我单位未收到反馈意见。
如有疑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医疗保障局(金华市双龙南街858号);邮编:321017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120439636@qq.com,
联系人:江小州 联系电话:0579-83472213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