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浙江省浦江水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根据《浙江省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浦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召集县科技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县水晶产业园区等部门起草了《浙江省浦江水晶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实施方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浦江县水晶产业园区管委会,邮编:322200。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46262958@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5日。 联系人:毛品品 联系电话:89397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