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我市老旧车淘汰更新,力争在2022年年底前基本淘汰市区范围内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有效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市区空气质量,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温州市区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19年10月11日前反馈至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叶映茹:联系电话:0577-89881507,传真:0577-88362416,邮箱:1829643616@qq.com。 附件:温州市区国三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补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