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乡镇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深化基层法治建设,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等规定,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起草了《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为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时间自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6月29日。 提出意见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一)登录青田县人民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留言。 (二)信函方式:邮寄信函。 联系人:项雪斌 邮政编码:323900 联系地址: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青田县海口镇双海路120号或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217办公室) 联系方式:0578-6095368 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青田县海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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