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就《宁波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6月17日--2021年6月2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意见征集已结束,现将征集期内收到意见反馈如下:
一、市发改委建议“调整附件2宁波市“十四五”时期养老服务(谋划类)中建设起始年限为2020年的项目。”,已采纳。
二、市人力社保局建议“强化人才支撑体系”中“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年龄不设上限)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对象”和开展技能培训认定中 “年龄不设上限”建议删除“(年龄不设上限)”。未采纳,理由是《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康养体系建设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浙委办发[2020]63号)中原文有要求。
三、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建议“1.进一步与市本级及所属地区一级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的专项规划做好衔接,如医疗等;2.作为近期建设内容,为保障项目的可行性,建议进一步细化深化重大工程项目,特别是规划提到的需要增加的相关养老设施,按照集约节约国土资源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规模、要求、标准,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中的用地性质,以保障国土空间落地;3.P16页“(二)创新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中,对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指出推进养老机构进入城市主城区、老年人集聚区、让养老服务触手可及,同时提出按照老年人口密度布局养老设施。基本可以理解未来养老设施应当是小体量、高密度且以老城区补短为主的布点方式,但附表十四五重点项目很多仍是城市外围且体量较大的养老工程,需要再斟酌一下;4.机构养老应该是养老服务体系中重要的兜底保障,规划中十四五重要发展指标是否应当明确养老机构床位的发展目标;5.规划中对护理型床位的占比有明确的要求,但实际护理型床位的达标率很低,不能满足实际的需求,是否应当引导或明确护理型床位的达标要求。”已经采纳第一和第二条意见,第三、第四和第五未采纳,对应理由分别是“城市外围体量加大的养老项目均为民间资本投资的养老综合体,为体现养老机构进城区、养老服务触手可及的理念,规划中已提出在中心城区建设30个5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预计新增床位1000张以上”;“截至十三五末,我市每百名户籍老年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4.1张,入住率48%。根据《省民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的通知》(浙民养〔2021〕63号)要求,十四五阶段,我市将重点推动中心城区优质养老机构建设,实现“机构跟着老年人走”。同时,省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中也未将养老机构床位数纳入重点发展目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护理型养老床位发展与监测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20]38号)》中已明确护理型床位定义和建设标准”。
四、市卫生健康委建议“1.‘建立医养康养结合体系 推进医养联合体建设’中删除‘积极支持医院和医疗机构办养老服务专区,支持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为养老机构’;2.主要任务第(四)条“建立医养康养结合体系”栏目“推进医养联合体建设”部分,“每个区县(市)至少有2家医院和20%以上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安宁疗护服务,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议修改为“每个区县(市)至少建设1个安宁疗护病区,2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9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理由:与《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宁波市老年健康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保持一致;3.主要任务第(四)条“建立医养康养结合体系”栏目“专栏6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行动”部分,“到2025年,全市新增老年医院和护理院、护理院、康复医院等连续性医疗机构10家以上”建议改为“到2025年,全市新增老年医院和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10家以上”;4.建议删除“公众对认知症防治疗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理由:健康素养包含了认知症防治疗知识。”;5.主要任务第(四)条“建立医养康养结合体系”栏目“促进医养康养融合”部分,“推进医联体和康养联合体有机结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康养服务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护理、康复和养老一体化服务”建议改为“推进医联体和康养联合体有机结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康养服务融合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康复和照护一体化服务”;6.建议删除“开展优秀护理员转型提升为康复护士培养计划。”第一至第五条意见全部采纳,第六条意见未采纳,理由是该项工作已被列入浙江省养老服务“十四五”规划,且提出了全省2025年培养100人的目标。
五、市市场监管局建议“1.重大工程和项目汇总表中,第三项,建设期限修改为:2021-2025年;2.2.P19页专栏2中,食品安全等级A、B率达到95%以上,修改为“食品安全等级A、B率达到90%以上”,均已采纳
六、市医保局建议删除“持续完善老年福利制度”中“建立老年人长期照护保障制度,覆盖所有本地户籍失能失智老年人”的表述,已采纳。
七、市消防救援支队建议“持续提升机构养老服务质量”中增加“推进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相关内容,已采纳。
八、市税务局建议将“对在社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给予税费减免扶持政策。”修改为“对在社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税费减免扶持政策”,已采纳。
九、雷汉文(普通市民)建议增加“认知症老年人的关爱措施”,已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