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我市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文件要求,结合绍兴本地实际,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了《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19年10月9日前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办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19年9月25日-2019年10月9日。 联系人:孔维泽,联系电话:0575-88096907,传真:0575-85135430;通信地址:越城区府山街道树下王路38号
附件: 绍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 绍兴市“无废城市”实施方案(详本).docx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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