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市民: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要求,我局对2025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结合实际情况,拟定了《松阳县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6月8日至2026年7月7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提出意见:请寄到松阳县司法局(地址:西屏街道府前街5号,邮编:323400),并在信封上注明“《松阳县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反馈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提出意见:zxywork1002@163.com 附件: 附件1:松阳县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起草说明.wps 松阳县司法局 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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