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各项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筑牢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制度屏障,持续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磐安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磐安政府网站(http://www.panan.gov.cn/),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安文街道江滨路70号,邮编:32230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986370028@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 联系人:陈小艺 联系电话:0579-84508031 磐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4日 附件: 1.磐安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2.《磐安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