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巩固拓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化肥农药减量整改成果,促进我市配方肥推广应用,推进配方肥替代平衡肥行动,落实化肥定额制施用,实现化肥减量增效,助推绿色农业发展,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取土测土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8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1〕17号)和《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配方肥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6年乐清市配方肥推广应用和取土测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6月3日至6月12日。 反馈方式:书面、电话或网页留言。 联系人:吴倩倩 联系电话:0577-61889278。 通讯地址:乐清市良港西路157号乐清市农业农村局1113室。 附件:2026年乐清市配方肥推广应用和取土测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3日 附件: 2026年乐清市配方肥推广应用和取土测土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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