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规定,我局对2026年5月1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拟继续有效18件,失效10件。在本次清理结果公布前已被新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的或文件执行时效已经终止的,按原时效执行。 现将清理结果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需署实名和联系电话),于6月10日前通过电话或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舟山市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0580-2022436 联系地址:舟山市定海区解放西路157号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207室体制改革科 联 系 人:陈静 附件1.拟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docx.docx
附件2.拟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征求意见稿)docx.docx
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 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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