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要求,新兴镇人民政府对2025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松阳县新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布,向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建议的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至6月29日。 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通过电话方式:0578-8809738 2通过信函方式:松阳县新兴镇人民政府(地址:松阳县新兴镇横溪村小集镇28号) 邮编:323400 附件:松阳县新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起草说明.doc
松阳县新兴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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