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治疗、妇科、呼吸系统、耳鼻喉科、骨骼肌肉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体被系统和疝、甲乳等10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发〔2026〕11号)精神,我局拟定了《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治疗、妇科、呼吸系统、耳鼻喉科、骨骼肌肉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体被系统和疝、甲乳等10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集日期:2026年5月29日-6月9日。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请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联系人:傅海港 联系电话:0575-89115810 通信地址:绍兴市医疗保障局(绍兴市曲屯路368号16楼,邮编312000) 附件: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治疗等10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1.1放射治疗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1.2妇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 (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1.3呼吸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1.4耳鼻喉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1.5骨骼肌肉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1.6心血管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1.7神经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征求意见稿)_20260529162657.pdf 附件1.8泌尿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1.9体被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1.10疝、甲乳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表(征求意见稿)_20260529163045.pdf 附件1.11部分删除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1.12部分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1.13新增医保医疗服务项目表(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1.14生育服务包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变更表(征求意见稿).pdf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放射治疗等10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的起草说明.docx
绍兴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