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表彰对绍兴市加快建设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共富示范市、奋力谱写新时代胆剑篇作出的突出贡献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外国人和其他非绍兴户籍的海内外人士,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本市实际,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浙功组发〔2021〕1号)、《绍兴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市人大〔2019〕46号),市人力社保局牵头起草了《绍兴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6月9日前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我局将及时回复;也可书面反馈我局,书面反馈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沟通。 征集日期:2026年5月29日—2026年6月9日 联 系 人:叶青,联系电话:0575-89118010 通信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曲屯路368号人力社保大楼1404办公室 起草说明.docx 绍兴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征求意见稿).wps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