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云和县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用水权管理,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2〕333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用水权改革的意见》(浙水资〔2025〕15号)等要求,我局起草了《云和县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用水权确权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就对文件的主要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如对文件存在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2026年6月27日前通过在线留言、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至云和县水利局。 联系人:何苗苗 联系电话:15215760625 邮寄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解放西街89号(云和县水利局) 邮编:323600 电子邮箱:471881726@qq.com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27日 附件: 云和县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用水权确权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x
云和县水利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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