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嵊泗县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示

现将《嵊泗县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在2026年5月28日—2026年6月27日期间,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舟山市嵊泗县菜园镇中心农贸市场6楼605室,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意见:联系人:王晨晖;联系电话:0580-5596347;联系邮箱:ssxscjg@126.com

附件:《嵊泗县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嵊泗县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起草说明.docx

嵊泗县租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doc

嵊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8日


征集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6-05-28 截止日期:2026-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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