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规范本市廊桥的认定、保护、管理、传承弘扬与活化利用,加强廊桥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我局牵头起草了《丽水市廊桥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日。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局文物处。 联系人:陈佩茹; 联系电话:0578-2317969; 联系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北路6号409办公室
附件:1.《丽水市廊桥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2.《丽水市廊桥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丽水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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