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我县国有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工作,深入持续推动我县人防工程产权制度综合改革,根据省市工作要求,县发改局起草了《海盐县国有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至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人防设施管理站。 公示日期: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25日 联系人:胡新林 联系电话:0573-86086685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秦山大道198号 邮编:314300 附件: 1.关于《海盐县国有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pdf 2.《海盐县国有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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