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法性前置审查工作需要,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已完成《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存量空间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在批准发布之前,为规范制发流程,进一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特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6年6月3日止。
意见反馈:公示期间若有意见建议,可直接通过本页面“我有建议”栏提交,或以书面形式邮寄至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书面意见请注明联系人姓名、电话、联系地址。 来信请寄: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市民中心二路5号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邮编:312300 联系人:杨海娟 联系电话:0575-82212688 公示日期: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3日 附件1:《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存量空间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附件2:《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虞区存量空间提质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绍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上虞分局 202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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