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在历年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对我区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再次进行清理。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金东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dong.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金华市金东区司法局(金华市金东区康济南街368号),邮编:321015。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2928820410@qq.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 联系人:胡晗瑜 联系电话:0579-82178586 附件: 1.《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doc 2.《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起草说明.docx
金华市金东区司法局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