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有序地推进我市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和管理,根据《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要求,我委组织起草了《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配置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内容,提高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7月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委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处,并请您留下联系信息,以便进一步沟通完善。 联系人:付卫林,电话(传真):87034533,电子邮件:hz87060753@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D座1501室。 附件: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AED)配置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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