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十条措施》(丽委办发〔2022〕29号)、《缙云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十条措施》(缙委办发〔2023〕23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补助,经研究,重新制定了《缙云县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补助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5月27日至6月28日。征求意见期间,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意见。反映内容要求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联系人:缙云县卫生健康局,何涛 联系电话:0578-3025028 联系地址:缙云县五云街道大桥北路290号 缙云县卫生健康局 2026年5月27日
附件1: 缙云县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补助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wps 附件2: 缙云县辅助生殖技术治疗费用补助办法起草说明.docx 附件3: 决策依据.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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