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行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农村集体水库山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积极拓展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促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水利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用水权改革的指导意见》(水资管〔2022〕333号)、《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用水权改革的意见》(浙水资〔2025〕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庆元县实际,我局现起草《庆元县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用水权确权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时间自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6月20日。 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6月20日前反馈至庆元县水利局水文水资源水旱防御与信息中心。 联系人:吴飞云;联系电话:0578-6382900 庆元县水利局 2026年5月19日
《庆元县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用水权确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关于《庆元县农村集体水库山塘用水权确权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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