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和《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执行情况自查清理工作的通知》(龙政办发〔2026〕8号)文件要求,我局对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发布的现行有效的2件规范性文件和《龙游县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龙财法)〔2023〕52号列入继续有效的15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拟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0件,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7件。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质量,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21日。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2026年5月21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建议反馈至我局法规科。 联系人:翁女士 联系电话:0570-7022017 联系地址:龙游县莲湖路69号龙游县财政局 01.【征求意见稿】龙游县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0512.doc
02.【起草说明】龙游县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