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提高我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评价、运用工作的实效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17〕241号)等规定,我局对《关于印发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进行修订。按照规范性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单位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6月7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冯晔晨,联系电话:89180569,邮箱:nbjzsc@163.com。
附件:(征求意见稿)宁波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试行办法 附件:(征求意见稿)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计分表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