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健全完善与城市发展需求相匹配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满足乐清市在规划期内开展建筑垃圾治理和相关设施建设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对《乐清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进行修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13日期间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书面形式反馈至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容环卫科。 电子邮箱:yqzhzfzsrhwk@163.com; 联系人:何永,0577-61887928; 联系地址:乐清市宁康西路60号1号楼4楼407室 附件: 《乐清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年)(修编稿)》.pdf
《乐清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修编稿)》起草说明.doc
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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