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屏东路(北辅路至余五路)建设工程的意见及建议,现将该项目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庆元县屏都综合新区屏东路(北辅路至五余路)建设工程位于屏都综合新区,道路南连北辅路、庆元大道,北至余五路。本次设计道路起始于庆元大道,穿过在建北辅路,道路设计范围K0+026.980~K0+095.567,全线长68.587m。道路红线宽度为24.0米,新建道路面积为1605平方米,交叉口改造1处。 项目施工时间:2026年6月30日-2026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 施工工期约6个月。 二、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内容 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实施;您认为本项目实施是否能有效改善周边路网条件;项目施工期间对周边居民日常生活、出行潜在影响;项目施工后的影响等提出宝贵的意见、建议。 三、参与方式 征求意见的期限为2026年5月7日至2026年5月13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来访、来电、邮件等方式与社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发表对拟建项目社会风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以及其他相关合理诉求。 四、联系方式 1.委托评估单位 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虞明杰 联系电话:0578-6135905 2.社会风险评估单位 丽水市港陵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应静 联系电话:13857078802 邮箱:2513562245@qq.com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中山街金龙集团4楼 浙江庆元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