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拟对《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重点行业拓展扶持政策的通知》(兰政办发〔2025〕15号)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废止。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17楼,兰溪市商务局收,邮编:321100 。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cb857242568@126.com 。 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日。 联系人:成浩 联系电话:0579-88137757 附件: 1.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兰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兰溪市重点行业拓展扶持政策的通知》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2.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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