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公示

新修订的《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将于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根据《规定》要求,我局会同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宁波城市化建设实际,在充分调研基础上,拟划定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如下范围为市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一、宁波绕城高速封闭区范围内的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和高新区(包括贵驷街道)。

二、江北区慈城镇古县城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区域。具体范围:东至慈城镇东城河沿线、西至慈城镇勤丰村紧邻核心保护区和风貌协调区边界、南至甬余夫线、北至慈城镇环湖路。

三、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4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6月4日前联系反馈。联系人:王警官;联系电话:0574—87062313;电子邮箱:1292653612@qq.com。

 

附件:宁波市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示意图   

 

宁波市公安局

2021年5月26日




征集部门:宁波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2021-05-26 截止日期: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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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放烟花爆竹是陋习,既扰民,又不安全、不环保,杭州都全市禁止了,为什么我们宁波不全市禁止燃放?
提交日期:2021-05-28 10:53:22
这是好政策,市中心早就应该禁止燃放了,人家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中心城区早几年就已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了。
提交日期:2021-05-27 11:25:26
设定禁放区域的规定很好,不会再在大半夜听见鞭炮的声音在睡梦中被惊醒。而且烟花爆竹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污染环境。就是小朋友的春节少了很多乐趣。
提交日期:2021-05-27 11:22:15
城区内请大家切勿放烟花爆竹,为了你和他人的人生安全牢记
提交日期:2021-05-27 11:17:06
在放烟花爆竹的时候合理观察地形别在电线或者居民区乱放,放完后保持距离不要考的太近注意人身安全
提交日期:2021-05-27 11: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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