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推动涉企“一类事”改革,进一步优化带建筑物供地服务机制,结合兰溪市实际,制订了《兰溪市优化带建筑物供地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利用科(邮政编码:321100),并在信封上注明“兰溪市优化带建筑物供地操作指引公开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673474366@qq.com。 3.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8日。 联系人:肖霞艳,联系电话:0579-88899759 附件1:兰溪市优化带建筑物供地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关于《兰溪市优化带建筑物供地操作指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x
兰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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