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租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导则》(浙建保发〔2023〕69号)文件精神,对《海盐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2022年修订)》(盐政办发(2022)37号)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若有意见建议的,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至海盐县住建局。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8日至5月11日 联系人:陶琛 联系电话:86020455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27号 邮编:314300 附件: 1.关于修改盐政办发〔2022〕37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2.关于修改盐政办发〔2022〕37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8日
相关链接:【反馈】海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修改盐政办发〔2022〕37号文件部分内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期间的反馈意见和采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