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病死畜禽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巩固我县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工作成效,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浙农牧发〔20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修订《海盐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盐政办发〔2018〕41号)文件,形成《海盐县病死畜禽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可书面、网上留言或电话反馈。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5月24日

联系电话:0573-86153072

联系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枣园西路209号

邮政编码:314300

附件:1.关于《海盐县病死畜禽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2.海盐县病死畜禽及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海盐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22日


发布日期:2026-04-22 截止日期:202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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