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与加强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管理工作,充分保障公租房在保家庭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住房保障轮候库的通知>》(浙建保函〔2025〕18号)和《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的通知》(乐政办发〔2023〕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乐清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轮候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见附件)。 征求意见期限:自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4月27日 联系人:章海成 联系电话:0577-62565736 联系地址: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乐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7日 附件: 乐清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轮候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乐清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轮候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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