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慈溪市大型货车通行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结合交通管理实际需求,慈溪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拟在我市观海卫镇、胜山镇、长河镇、横河镇、逍林镇、新浦镇及附海镇部分路段实行限制货车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建议于2026年5月17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通过慈溪市政府网站,点击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cxjtzhzx@163.com,联系电话0574-63331493(工作日);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408号,“交通管理大队秩序管理中队”收,邮编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1.关于慈溪市部分乡镇路段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docx 2.关于慈溪市部分路段限制货车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慈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