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在商品住宅开发项目中以预先设置条件的配建(以下简称“预置式配建”)或土地出让竞拍方式配建(竞拍式配建)筹集人才安居专用房、保障性住房和征迁安置房房源(以下简称“配建房源”)的行为,制定《慈溪市人才安居专用房、保障性住房和征迁安置房筹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诚邀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公众可在2021年6月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本页面下方“我有建议”,将意见通过网络直接反馈; 二、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传真至:63029026,并请在传真件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三、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慈溪市古塘街道三北大街458号,邮政编码:3153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反馈”字样。 附件:1.《慈溪市人才安居专用房、保障性住房和征迁安置房筹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慈溪市人才安居专用房、保障性住房和征迁安置房筹集管理办法(试行)》起草说明.docx 市住建局联系人:徐孟锋,联系电话:63029060
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