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征求 《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规范建设项目用地开工、竣工管理,提高建设项目的按约开、竣工率,防止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现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在土地开发利用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相关单位意见,进一步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panan.gov.cn),对征求意见稿(草案)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磐安县文溪南路120号,邮编:322300。

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18358001277@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晓聪       联系电话:0579-84883509


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414日        

附件1:磐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的通知.doc


征集部门:磐安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6-04-14 截止日期:2026-04-23
*为必填项
提出问题和建议:
(请举例说明)    
*
图形验证码: *
提交成功,谢谢您的参与!